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管理工作,提升本科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学士学位管理工作实际,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制定了《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文本起草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系统学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准确把握政策层面的重大调整。起草组先后多次与兄弟省份就制定工作开展研讨,并与省内多所代表性高校座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系统梳理我省学士学位管理工作情况,形成《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按照规范性文件程序要求,《实施细则》先后征求了全省本科高校、社会公众的意见,并通过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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